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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三措并举”积极推进专技类培训机构

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细则(试行)》政策,规范区内培训市场秩序,有效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专技类培训预付式消费退费难”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州区人力社保局“三措并举”积极推进专技类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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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组织召开“通州区召开专技类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工作会”,组织注册在通州区并实际经营的专技类培训机构法人及运营负责人开展政策宣讲,详细解读专技类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工作的政策背景、任务目标和执行标准,传达部署了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明确了政策施行的时间和培训机构落实监管要求的时限。各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了备案工作,填报了包括培训机构名称、住所以及线上培训网络平台/线下培训场所等培训服务信息。

  二是强化“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引导培训主体规范经营。建立培训监管工作群,及时传达市区关于加强营利性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的要求,加强对培训主体教育引导。向培训主体发出规范经营倡议,要求培训主体在培训场所公开张贴各自作出的《依法合规经营承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工作中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动执法大队、培训中心实地走访检查重点被投诉培训主体, 进一步加强培训主体负责人教育,做好监督管理和沟通协调,针对投诉反映的培训行为规范问题主动整改,有效解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三是积极对接区内提供存管服务的商业银行推动监管工作。主动对接联系工商银行、广发银行等商业银行,了解资金存管系统和存管服务准备情况,鼓励培训机构和商业银行签署资金存管服务协议、开设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开通资金存管服务。按照《监管细则》,将预收资金全部纳入资金存管,学员自签订合同并完成付费之日起7日内没有参加培训的,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培训机构退费,培训机构应当自学员要求退费之日起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全额退费。

  下一步,通州区人力社保局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专技类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工作,持续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逐步构建“备案监管-资金监管-合同监管-信用监管”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社会风险。

  

  供稿单位: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